一、政策依据
《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民族宗教委员会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<省级中小微企业贷款增信分险专项资金(财政贴息类)操作指引>的通知》(鲁财工〔2020〕5号)、《山东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申报指南》(鲁市监发〔2021〕9号)等文件。
二、申报对象
企业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符合国家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。
三、补贴标准与范围
(一)贷款贴息。单笔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的60%给予贴息支持,每家企业每个申报年度贴息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。
(二)评估分析补助。企业因贷款产生的知识产权(专利权)评估或价值分析费,按确认发生额的50%予以补助,每家企业每个申报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。
四、申报条件
(一)申报贴息时间,按照每年省市场监管局安排部署。
(二)贷款企业是出质知识产权(专利权)的权利人,知识产权(专利权)权属清晰、合法有效,企业经营状况良好,资信优良。
(三)贷款放款前完成知识产权(专利权)质押登记。
(四)知识产权(专利权)质押在贷款中额度或比例明确。
五、申报材料
(一)山东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申请表(附件1)。
(二)承诺书。
(三)山东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(专利权)质押融资贴息申报书。
(四)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知识产权(专利权)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。
(五)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凭证复印件。
(六)专利权借款合同、质押合同、担保(反担保)合同复印件。专利权借款合同中关联综合授信合同的,需同时提交综合授信合同复印件。
(七)单位主体资格证明(企业机构信用代码证)。
(八)企业资信优良证明(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近三年的企业查询记录)。
(九)知识产权(专利权)质押所占额度或比例的相关证明材料。
如贷款属于知识产权(专利权)与其他担保措施组合贷款的,由贷款银行明确知识产权(专利权)质押在贷款中所占额度或比例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;知识产权(专利权)质押作为反担保措施的,由银行和担保机构分别明确知识产权(专利权)质押担保和反担保的额度或比例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(十)知识产权(专利权)评估或价值分析协议、报告、发票复印件。
(十一)企业符合中小微划型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。
(十二)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。
六、办理流程
(一)申请
申请单位通过“泉惠企·济南市企业服务综合智慧平台”(http://www.quanhuiqi.cn)申报申请表。
(二)受理
区县市场监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、初审。
(三)审核
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。
(四)公示
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(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)。
(五)兑现
扶持资金由市财政局负责发放。
七、咨询电话
0531-81787736
附件:1.山东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申请表